為配合衛生署本月1日起全面實施「素食產品新標示」政策,衛生局上月26日起抽查8家素食製造商共119件產品,外包裝均符合規定。
衛生局呼籲,消費者如發現未依新規定標示者,可逕向衛生局和鄉鎮市衛生所檢舉。
衛生局長吳成方說,本月1日起製造的食品,凡宣稱為素食的包裝食品,都要依公告的新規定,在產品外包裝上標示全素或純素、蛋素、奶素、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5種字樣,讓素食民眾能清楚選購、安心吃。
他說,素食類產品不能再以「素食可食、齋素」蒙混帶過,國民健康意識抬頭,吃素不再限於宗教信仰,健康成為民眾選擇素食的考量因素。
他進一步指出,大部分茹素民眾因宗教不殺生的緣故,不吃雞蛋、牛奶或刺激性的植物香料,如蔥、蒜、韭菜、蕗蕎、洋蔥等,但拜食品加工技術所賜,市售食品更多元化,很難一眼看出,食品標示成為消費者選購食品的重要依據。
他說,業者宣稱的素食產品被檢驗出含動物性成分,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「食品不得為不實之標示的行為」處4至20萬元罰鍰,若因製程品管理不當有摻葷事證,予限期改善,屆時仍未改善將處6至30萬元罰鍰,1年內再違者,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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